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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6 13:34:36
 

读书的作文【第一篇】

中国人自古以来流传着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过去,许多读书人读书的目的和追求是为了得到物质财富,即使到了现代,有些人也还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读书。在我看来,读书带给我的是丰富的精神财富。

这几年来,我翻阅了许多中外名著,从中受益匪浅,作文水平大大提高,阅读能力也加强了。我每天都沉浸在书香里,二三年级时,我看到漫画书上生动可爱的漫画形象,便被漫画吸引住了。后来,我又变成了一个历史、科学迷,我很喜欢看介绍历史谜团、科学的未解之谜一类的书,这种书能吸引我不断地往下读,我被一个个扑朔迷离的谜团“绑”住了,如饥似渴地读书,在书中找到谜团的答案后,我会很兴奋、很高兴。如果没有从书中找到答案,我会上网查找问题的答案,并等待谜团的真相浮出水面。

知识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越清。而书就是我挖掘清泉的铲子,让我获取更多的知识。读书使我增长知识;读书使我开拓视野;读书使我变得快乐;读书使我从书中的故事中得到许多的启示;读书使我不断地修正错误……

正如苏轼所说:“腹有诗书气自华”,知识上的富有可以享受心灵上的满足。只要我们好读书,读好书,就能成为一个高尚而有气质的人。

读书的作文【第二篇】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痴”,在家没事儿就捧一本书看。但是令我又好笑又好气的,还是我六岁时的一件事。

那天晚上,做完作业后。我捧着一本《世界八大奇迹注音版》,坐在书屋里津津有味地读着。这本书让我深入了解了世界八大奇迹,令我回味无穷。突然,危机发生了,房子开始了轻微的摇摆,放在架子上的小碗抖动着,妈妈一见,大喊:“地震了,快跑呀!”可是我怎能听到呢?我又埋进了书里,正好看到了“金字塔”这一章,对了,同学们不都说金字塔是外星人造的吗?我倒要看看这个“金字塔”到底是什么东东?我带着疑惑的心情往下读。“恬恬,快开门!”妈妈急匆匆地叫,“咚咚咚”地敲着门。可我还是没听到,仍沉迷在金字塔里,它的构造、它的制作材料等强烈地吸引了我。

我仿佛亲临看到了金字塔,触摸它那经历了几千年风霜的土石壁。妈妈又气又急地大叫:“恬恬,快出来!不然要被埋了!”我终于听到了,大叫:“等一会儿,马上未解之谜就要被解开了!”妈妈又气又急地大叫:“再不出来我就撞门了”!一——二——三!“砰“地一声,门被撞开了,这可是七百元买的门呢!我紧紧抱住那本书,生怕跑太快丢了似的。妈妈也不管我穿着爷爷的拖鞋,拉着我就往楼下冲。冲到楼下后,大人们看着我那个傻样,大笑起来,“哈哈,真实一个十足的‘书痴’!哈哈!”大人们笑着说。

第二天看新闻联播,果然报导了地震,但却是两极地震!就两极?!

切入正题。当然读书是好事,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面,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但像我这样闹出这种又好气又好笑的事可就不好喽!

读书的作文【第三篇】

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犹如大地没有一丝丝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美丽的小鸟儿失去了翅膀。

新华书店,是我爱去的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去书店里淘书。

书,是人类宝贵的财富;是知识和文化的使者;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我最喜欢看《冒险小虎队》了,怎么看也看不够,因为它带给了我知识,告诉我做什么事都要仔细,要认真。我看了《冒险小虎队》之后,心里总是很害怕,不过,我很想当里面的一个成员,走向冒险的大门。

每当我一来到新华书店,都会迫不及待地跑向卖《冒险小虎队》的地方,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入了迷,便不想回家了,也不会感到饥饿,正应了高尔基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面包在。”如果我看中了一本书,便会一蹦三尺高。

每天,在家里,我都会看书,所以,我被爸爸妈妈起了一个外号“书呆子”。

我还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在《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中,我最佩服白雪公主了,因为她很坚强。我还喜欢看《西游记》,孙悟空虽然很淘气,但他处处为师父着想。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走向知识的大门;读书,让我知道更多的道理;读书,让我每天沐浴新的朝阳,让我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读书的作文【第四篇】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交上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的作文【第五篇】

书,是我密不可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至于我是如何与书打上交道的,还得从一个晚上说起。

那天晚上,我睡下后,正做着美梦。楼下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声,惊回了我的千里梦。我一看闹钟,才3点,便又侧身入睡,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年纪尚幼,如此之久不能入睡,便放声大哭。父母闻之,马上起床。掏出食物为我压惊,惟恐惊醒了邻居。我见是食物,又哭。父母无意之中掏出了书。我一见,两眼有光,速夺。一翻遍哭声渐消,父母这才放心,回了卧室。我却拿着书爱不释手,直到早晨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转身起床。从此,我与书打上了交道。

往后几年,我回家一完成作业便看书,萧规曹随,雷打不动。作文成绩从二年级的中游一跃到高年级的上游,甚至前三!可见书是一种多好的东西,是它增长了我的知识,也是它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它真是我的好伙伴。

还有具体事例呢!一次,我做完作业,闲来无事。便拿出一本成语词典,一翻,便翻到了“无的放失”这个成语。我牢牢地记住了它的意思。第二天,期末阅读卷就有关于这个词的填空式选择,我轻而易举地做了出来。老师在讲卷子时,只有我能说出这个词的意思,真让我“鹤立鸡群”了一回。

书对我好,我当然也不能亏待书。我对书柜上的每本书都照顾得无微不至,折了一角也会伤心半天。啊,你千万别把我的书撕了!哈,开个玩笑。当然,我也会“得寸进尺”,几个星期就要让爸爸买一本书。一来可以让我大饱眼福,二来也能增加几个新伙伴呢!哈哈……

好,今天就讲到这儿。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书真是我的好伙伴!”

读书的作文【第六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特别喜欢这句话,一直以来,都是这句话教会我,要多多看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些心动? 我和书的经历不单单只是一两次,我和“他”已经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你有兴趣听听我和书刻苦铭心的经历吗?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老师让买书的那一次,记得当时老师让买的是辫子姐姐写的书,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我特别喜欢辫子姐姐写的书,这次老师让买我一定会多买几本,辫子姐姐的书我只看过几本,可是就是因为这几本,我才被辫子姐姐写书的性格给吸引了,所以我才成了辫子姐姐的“小书迷”,这次老师让买我仅仅只买了两本,如果不是妈妈给我的钱有限,我一定会多买几本,我买的是辫子姐姐写的,《你不知道的我》还有美国作家卡罗琳·舍温·贝利写的,《胡桃木小姐》,听说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还是金奖呢?

我买回来之后,耐不住心中的那份快乐,就看了起来,我先看的是辫子姐姐写的,我一会儿为女主角受的委屈愤愤不平,一会儿又为结局泪流满面,不一会儿就看完了,躺在床上,我在回味书中那些刻苦铭心的情节,时不时脑海里还会浮现出那些场面,还是在脑子里面构想出来的呢? 我准备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我还有一本书没看,于是我急急忙忙躺到被子里,拿起书就看了起来,一直到深夜我还在看,妈妈见我屋子里面的灯还没关,以为我睡着了忘记关了,准备关,见我在看书,就对我说;“赶快关灯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睡觉了。 直到第二天,我眼睛不想睁开,结果去晚了,才吸取教训。 怎样,我的读书经历不错吧!嘻嘻,你的呢?

读书的作文【第七篇】

一个流浪小孩用他手里的书和他爱读书的种种细节,让我知道了书有多神奇,有多大的用处,也让我变得爱读书!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一人到了书城买书。从书城出来后,我到了一个卖冰镇饮料的小店坐下来休息一会。这时,我发现墙角坐着一个流浪小孩在全神贯注的看着他手里那本像宝藏似的书。我很惊讶,流浪小孩竟然会在看书,而且书也保存得那么干净。一本看似平凡,普通的书,在他手里竟显得那本书好像会发光似的。

我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走过去。我对他说:“你好!你喜欢读书吗?我可以送给你几本好看的书。”他好像被我的话吓到似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过一会儿,他才慢慢地缓过神来,对我说:“我是很喜欢读书,可你为什么要送给我书呢?”

“因为你对读书的喜爱打动了我!”他又对我说:“嗯,那谢谢你了!”我把书递给他,他小心翼翼地将书接过手里,生怕书掉下去后弄脏了!把书送给他后,我跟他道别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心想:流浪的小孩也那么喜欢读书,把手里普通的书变成了会发光的金书!我也要喜欢读书,也把自己手里的书变成会发光的金书。

流浪小孩那种喜欢读书的精神,让我得到了启示:读书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书也是人类的营养品,如果人的大脑没有这些营养品来充实,那可能就会很恐怖!

读书的作文【第八篇】

书,人类文明的传承者;书,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与书为友,让人内涵丰富;与书为友,让人博学多才。

从小时候,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1岁时,家里人让我“抓周”。我不要糖果,也不要直尺,就拿了一本书。爷爷高兴得合不拢嘴:“哎呦,俺孙子是文曲星下凡,长大后肯定是个读书人!”虽然现在,我称不上学富五车,算不上才高八斗,但我却深深爱上了读书。

书,伴我成长。清晨,睁开惺忪的睡眼,拿起床头的书,来到阳台。沐浴着金色的阳光,品味着“心灵鸡汤”;入夜,万籁俱寂,而我却还徜徉在书的海洋,沉醉在文字的世界。一册好书在手,我会不由自主地被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我会情不自禁地为人物的命运而悲喜。正所谓精彩处,忍不住击节叫好;伤感处,止不住泪眼模糊;激愤处,耐不住拍案而起;谐趣处,禁不住哑然失笑。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旅游。我硬要在包里放一本书。妈妈嗔怪道:“行李只能这么重了,还带本书干吗?”可我宁愿放下几包爱吃的零食也要带着书。大巴上,人们在闭目养神,只有我正在聚精会神地读书;草地上,人们在谈笑风生,只有我静居一角,品读着人生的真谛。欣赏着山水的清奇俊秀,读着字体清秀的图书。我觉得,只有美丽的山水与淡雅的墨香相配,才是人间最美的景致。

哦,是书,让我足不出户游览了三山五岳;是书让我懂得了人生的哲理;是书让我明辨了真善美与假恶丑;是书让我探索了奇妙的大自然;是书让我品尝了人间百味。哦,布衣暖,菜根香,唯有读书滋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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